北大诉邹恒甫案今宣判 法院:北大是适格原告

2014年08月20日10:23  人民网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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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 今日上午9时30分,原告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将在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审判长宣读原告北京大学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判决书:原告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

  法院认为,北京大学在本案名誉权侵权责任法律关系中系事业单位法人主体,与本案名誉权侵权之诉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受害人的身份主张名誉权侵权责任,故其应当是本案适格的原告。被告邹恒甫辩称北京大学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的意见,法院不予采信。

(编辑:SN123)

文章关键词: 邹恒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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